領事認證的費用
1.一般情況下,辦理領事認證所發(fā)生的費用由我司墊付,待認證文件寄回,再據實結算。對于有不良記錄(結算不及時等)的合作伙伴,則應預交辦理費用。
2.已送進使領館進行認證的文件或單據,申請單位發(fā)現錯誤要求退回的,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書面撤單申請,貿促會可以幫助及時追回,但其已發(fā)生的費用,申請單位承擔。3.由于各個國家使領館的規(guī)定、收費及注意事項時有調整,所以辦理領事認證的費用不是一成不變的。
領事認證的范圍主要有:
(1)貿促會系統(tǒng)所簽發(fā)的一般原產地證;
(2)由貿促會簽證機構認證的涉外商業(yè)單據文件。常見的有:商業(yè)INV、箱單、價格單、船公司證明、提單、裝箱單、保險單等;
(3)根據進口國或進口商的要求,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其它有關單據文件。
在實際業(yè)務中,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單據文件為常見的是原產地證和商業(yè)INV。對商業(yè)單據文件(如原產地證)予以領事認證,通常在信用證中作如下規(guī)定:“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”(中國貿促會出具的原產地證明,由某國使館予以認證)。
提交需認證的各類單證一律用打字機繕制,手寫無效。并要求做到清潔、完整、有效、凡修改處要蓋申請單位校對章(每份單證使用校正章不得超過三處),提交時應注明各單證需認證的份數。認證文件需要加手簽的,應提供有效依據(如L/C等)。
所有單證認證須在貿促會留底一份,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。